近日國際新聞佔了一個相當大關注度的是法國騷亂事件,最初引發事件的是法國高中學生示威抗議教育資源不足,繼而擴展到抗議生活成本上漲、油價高企不下,再發展下去,社會不公平、政府政策爭議和種族問題等都一一浮現出來。而參與者亦由本來的高中學生加入了工會人士、黃背心人士、激進的反政府人士和一些趁亂搞破壞人士。而活動更由和平示威演變成暴動、縱火、搶劫和到處破壞。
從新聞媒體看到的暴動場面,有人聯想到1789年「法國大革命」。
18世紀末,法國社會分為三個等級:教士和貴族為特權階級,免繳重稅;廣大平民屬第三等級,幾乎承擔全部賦稅,長期備受壓迫。加上國庫空虛、糧食短缺、人民生活困苦,矛盾全面爆發。
1789年5月,國王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,第三等級代表不滿投票制度,自行組成國民議會,宣稱代表全體國民,起草憲法。7月14日,巴黎民眾起事,攻佔巴士底監獄,標誌法國大革命正式爆發。8月頒布《人權與公民權宣言》,確立「人人生而自由平等、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」等原則,否定封建等級與特權。
後續局勢持續惡化,街頭抗爭激烈,暴亂、縱火、搶掠與破壞,最終將國王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處決。雖然封建帝制被推翻,但和平日子並未到來,新統治者上台實行恐怖統治,導致政變迭起,不同派別互相攻擊、互相廝殺,有不少當年革命支持者都被殺害,直至1799年拿破崙奪權後才得以穩定下來。
其實兩者行動有相似之處,但本質並不相同,法國大革命為的是推翻封建帝制、建設民主共和,影響法國之後的社會制度;而現在的暴動只為改善生活條件而抗爭,如果沒有外國勢力介入的話,相信只要解決了這些內部矛盾,社會可以回復基本穩定。
對我來說,每次從電視看到法國黑衣人衝來衝去,建築物被焚燒,店鋪被搶劫,警察施放催淚彈的畫面,我會想起香港2019年暴動。不同的是,法國人為的是抗議教育質素下降、生活成本上升等自身問題,未必認同其破壞行為但可以理解;而香港黑暴只是為了一個子虛烏有的「反送中」偽命題而做出破壞社會行為,而在美國及台灣幕後推動下,事件目標指向港獨及意圖破壞國家安全,罪無可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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